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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经

作者:黄共明 时间:2008-06-17 来源: 点击: [ 字体: ]


贰  圣经不只是神对人所说的话,更是神对祂的选民所立的约,神和人来往的条件和凭据
 
 我们的神对人说了很多话,也作了许多的应许。祂是信实的神,不能叫祂的应许落空,不能叫祂的话语失信。祂不像世人,说了话又不算数,或是受了能力限制以致无能履行诺言。祂不只是一诺千金,更是「信实...坚立在天上」(诗八十九2)。祂也是全能者,「凡事都能」(太十九26)的神,不至于心有余力不足,而无法履行应许。这样的一位信实又全能的神,因为体贴人的软弱,迁就了人,起誓、保证必定履行祂的应许。神起誓而应许的就是神与人所立的约。圣经不只是神对人所说的话,更是神对祂的选民所立的约。所以圣经也叫做旧约及新约圣经。
 
 一、旧约圣经
 
 「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,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,也彼此为仇;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,你要伤祂的脚跟。」(创三15)
 「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。我就与你立约,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。亚伯兰俯伏在地,神又对他说,我与你立约,你要作多国的父。从此以后,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,要叫亚伯拉罕,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。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,国度从你而立,君王从你而出。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,作永远的约,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...。」(创十七1~14;参阅十二1~3;廿二16~18;廿八13~15)
 「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,遵守我的约,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,因为全地都是我的;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,为圣洁的国民。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。」(出十九5~6)
 「耶和华说,我要立约...耶和华吩咐摩西说,你要将这些话写上,因为我是按这话与你和以色列人立约。摩西在耶和华那里四十昼夜,也不吃饭,也不喝水。耶和华将这约的话,就是十条诫,写在两块版上。」(出卅四10~28;参阅十九~廿四章)
 「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…祂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…以下的福必追随你…祂必照着向你所起的誓,立你作为自己的圣民。…耶和华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,但居上不居下。」(申廿八1~14)
 「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,不谨守遵行祂的一切诫命律例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这以下的咒诅都必追随你,临到你身上...。」(申廿八15~68)
 「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,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。我要建立你的后裔,直到永远,要建立你的宝座,直到万代。」(诗八十九3~4)
 以上几处的经节是神在旧约圣经中给人的应许,和人所立的约之摘录。当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,中了撒但的诡计,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堕落之后,神马上就给了应许,将来有一女人的后裔(就是耶稣基督)会对付撒但,完成救赎的工作。然后,当人类继续堕落到极点时,神就呼召一个人,名叫亚伯拉罕,作为选召族类的始祖。在创世记第十二章中,我们看到神给他应许,在第十五章中神重提应许,「亚伯兰(就是后来的亚伯拉罕)信耶和华,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」(创十五6)。在第十七章神就与亚伯拉罕立了约,以受割礼为立约的记号,在第廿二章中神为所立的约起了誓(16节),加强了亚伯拉罕的信心。
 
  (一)恩典之约
 
 我们若仔细读圣经,就不难发现,当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时候,是满了恩典,丝毫不带着要求。而亚伯拉罕听到神对他所说的恩典的话(应许)时,经上记着说,「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」(加三6;创十五6;罗四3,17~22)。从表面上看来,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就是应许的后裔,以色列国就是应许的国,各样属地的福就是应许的福,其实不然。在新约圣经中,很清楚地告诉我们,「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;神并不是说众子孙,指着许多人,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,指着一个人,就是基督」(加三16)。然后又说,「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,都是神的儿子。你们受浸归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并不分犹太人,希利尼人,自主的,为奴的,或男或女;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,都成为一了。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」(加三26~29原文)。所以所应许的后裔乃是指着基督和因信,浸入基督里的神的众子(信徒)说的。
 既是如此所应许的国也不是那么简单。「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,为圣洁的国民;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」(出十九6)。「...是与圣徒同国,是神家里的人了」(弗二19)。「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,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」(西一13)。「又叫他们成为国民,作祭司归于神。在地上执掌王权」(启五10)。「世上的国,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;祂要作王,直到永永远远」(启十一15)。「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」(启二十6)。「我又看见一个新天新地。...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...那城内又不用日月光照;因有神的荣耀光照;又有羔羊为城的灯。列国要在城的光里行走」(启廿一1~2,23~24)。从上列各处经节可以明白,所应许的国,乃是指着神的国,包括旧约时代的以色列国,新约时代的教会,来世的千年国度,以及永世新天新地里的新耶路撒冷及列国。
 所应许的福就是,「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」(加三14)。这一节经节很清楚的指明,所应许的福,并不是属地的福气,乃是三一神自己,经过了许多的过程,所成的那灵。那灵也就是赐生命之灵,圣灵,神的灵,基督的灵,儿子的灵,并且是基督自己(罗八2,9~10,16;弗一13;加四6)。
 由此看来,神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,是新约的根,新约是那约的继续,实体,实现。虽然这约记载于旧约的圣经中,但是属于恩典的约,和新约的条件相似。「神预先所立的约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(旧约)废掉,叫应许归于虚空」(加三17)。所以认真说来,不该把神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,列在旧约,说是「那渐旧渐衰的,就必快归无有了」(来八13),混在一起谈论。
 
  (二)旧约――律法――外添的约
 
 在前项「恩典之约」之中,我们已经看到,神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原是恩典之约,神要人借着信得着应许的福。神并没有意思要求人作甚么,神的应许是无条件的,是白白赐给人的,是「恩典之约」。神的心意在四百三十年后,把以色列人从埃及法老王的辖制下拯救出来,领他们到西乃山下时,还是没有改变。神对以色列人用慈爱的话说,「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,你们都看见了,且看见我,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,带来归我」(出十九4)。神是想对以色列人重申,祂对亚伯拉罕所立的「恩典之约」。可惜以色列人不认识神的心意,也不认识自己的无能与败坏,反倒凭着自己向神说,「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」(出十九8)。他们以为凭着自己能满足神的要求。于是神颁下律法,说明并见证神是怎样的一位,祂的标准是何等的超越,并非人凭着自己能遵行而满足祂的要求的。
 神在西乃山经摩西的手及凭牛羊的血立的约,就是旧约,不再是恩典之约,而是「律法本是外添的」(罗五20)。并且「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说,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」(加三12)。不像当初「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」,而以行为本,人必须行律法纔能得以存活。摩西一再地嘱咐以色列人说,「现在我所教训你们的律例、典章,你们要听从遵行,好叫你们存活」(申四1;五1;六1~2,25)。当神的选民以色列人,听从耶和华的话,谨守遵行祂的一切诫命,他们就得以享受申命记第廿八章1至14节所记载的福;反之,他们就遭遇15至68节所列的咒诅与管教。
 在旧约的时代时,以色列人有律法,认识惟有耶和华是神,知道神的心意是甚么,若是遵行约上的话就得以蒙福,但是他们却没有遵守的能力。因为「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」(罗三20),「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,因行律法,能在神面前称义」(罗三20上)。「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条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众条」(雅二10)。以色列人虽想遵行律法,但是立志为善由得他们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他们。故此,他们所愿意的善,他们反不作,他们所不愿意的恶,他们倒去作(罗七18~19)。
 「那前约若没有瑕疵,就无处寻求后约了」(来八7),但是如上述,「律法既因肉体软弱,有所不能行的」(罗八3),所以就是有瑕疵的,是「那渐旧渐衰的,就必快归无有了」(来八13)。虽然如此,旧约还是有它的好处,在那因信得救的路还没有来到之前,把人看守在律法之下,使人不至于完全受撒但的破坏。律法是训蒙的师傅,引人到基督那里,使人因信称义(加三23~24)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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